( 四)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纪检委和用人单位负责实施,重点考察入闱人选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引进人选在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没有异议的,签订聘用协议。
有工作经历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博士研究生签订3年聘用协议,硕士研究生签订5年聘用协议;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
如某一岗位无合适人选,该岗位做空缺处理。
五、联系方式
本公告在绥芬河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网址:www.suifenhe.gov.cn报名登记表可登录该网站下载。
报名咨询电话:0453-3939788 3945233 3938157(传真)
E-mail: zzz39923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