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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

来源: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6-18 9:48:22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非国有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九、成立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瑾忠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 英 市纪检委常委、执法监察室主任

李 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魏景辉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副书记

杜 伟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唐永竹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 伟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纪检书记

刘东志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会主任

成 员: 田丽、钱锋、王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田丽

十、本方案由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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