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到其原聘用单位进行实地调查或函调,核实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在原单位未担任过副处级干部职务的,所聘副主任职务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校院同职务同级别人员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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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克美、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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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2013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