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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县一中2013招聘教师16名

来源:2exam.com 2013-4-10 15:41:19

湘潭县一中系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地处长株潭两型示范核心区之天易示范区,坐落湘江河畔,金霞山麓,毗邻京港澳高速和武广高铁。经湘潭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2、笔试、面试相结合原则;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计划(带正式编制)

  1、招聘计划总计16人。

  2、职位表。

职位代码 学科 招聘计划 性别 学历 其他要求
101 数学 1 男 本科及以上  
102 1 不限 研究生  
201 英语 1 女 本科及以上  
202 1 不限 研究生  
301 物理 2 男 本科及以上  
302 1 男 研究生  
401 化学 2 男 本科及以上  
402 1 女 研究生  
501 生物 1 男 本科及以上  
502 1 女 研究生  
601 历史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701 地理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801 体育 1 男 本科及以上 健美操专业;身高1.75米以上
802 1 男 本科及以上 田径专业;身高1.75米以上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服从工作安排。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院校,本科生和硕士生的本科、硕士均为本科一批院校,但体育科可为二本院校(均不含独立学院);硕士生本硕专业一致;届别,2012和2013届;年龄,本科为公历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为公历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计算机具有等级证书;相应学科的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环节与程序

  招聘基本环节与程序为制定工作方案、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笔试、面试、片段教学、课堂教学;体检、公示、招聘考察、签约聘用。

  (一)制定《方案》。工作方案由县一中和教育局、人社局协商制定,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一中具体实施。

  (二)发布公告。人社局和县一中负责公布招聘信息,县网免费发布。

  (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县一中负责报名和资格初审,然后与县监察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办等单位共同审定。

  (四)组织考试。考试组织工作由县一中为主体,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县保密局全程参与。考试分笔试、面试、片段教学和课堂教学环节。笔试开考条件为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按岗位要求计算)之比不低于1:3,否则招聘领导小组依据有关情况调整或取消有关学科招聘计划。

  1、笔试(体育学科占总成绩30%;其余学科40%)

  (1)成立笔试工作小组,负责命题、保密、组考、评卷和统分等工作。

  (2)内容以高中为起点,高考难度。

  (3)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名单。人数比例:体育科各岗位参加笔试人数若达到5人或5人以上者,按1:5比例;其余均按1:3比例。

  2、面试和片段教学(体育学科占总成绩40%;其余学科30%)

  由县一中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面试评委小组。有关教学方面内容范围为现行高中教材,具体内容和顺序由抽签确定。具体说明如下:

  面试(各学科均占总成绩10%)

  (1)组长为主考官,审阅《个人信息卡》等材料,负责提问与交流。

  (2)重点考察普通话水平、口头表达能力、认知水平、思辨和应变能力、

  师德修养、人文关怀等。

  片断教学(体育学科占总成绩30%;其余学科20%)

  组织方式:体育学科为体育技能展示;其余学科为先按规定完成备课,再面向评委上课15分钟左右。

  3、课堂教学(各学科均占总成绩30%)

  (1)综合笔试、面试和片段教学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课堂试教名单。

  (2)抽签确定上课内容、班级和顺序。

  (3)进课堂上课1节。

  (五)体检。综合笔试、面试、片段教学和课堂教学得分,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一中组织,监察局监督。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施。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招聘考察。按照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现实表现、计生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公示、聘用。拟聘名单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县一中,公示5天,其无异议者,由县一中负责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负责安排工作。

  若有弃权、体检不合格、不符合录聘条件、不按期签约等情形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受聘人员见习期一年,期间实行人事代理。工作期间的管理、考核由县一中负责。其晋级和福利等有关待遇与在编教师一致;工资由县财政发放。见习期满,经县一中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合格者,即列入湘潭县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进行正式聘用。未按期上岗、未按期办理聘用手续或见习期结论不合格者取消录聘资格。

  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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