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处理,可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以不递补。每个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八、考核
考核由市教育局组织具体实施,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向市人社局申请,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招聘单位不申请,也可不递补,由市人社局核减招聘计划数。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和市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到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十一、招考工作查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31-52313893
考务咨询电话:0731-58568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