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儋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及有关规定,经上报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市技术监督局原分流待岗人员、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竞聘落选人员和市福利中心现在岗工作人员分别定向招聘到排浦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峨蔓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和市福利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职位、职数、条件及范围。
招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招聘职位 |
招聘
职数 |
招聘条件及范围 |
排浦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全额财政拨款 |
工作
人员 |
2 |
市技术监督局分流待岗人员和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竞聘落选人员 |
峨蔓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全额财政拨款 |
工作
人员 |
3 |
市技术监督局分流待岗人员和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竞聘落选人员 |
市福利中心 |
全额财政拨款 |
工作
人员 |
3 |
市福利中心现在岗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