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和政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和政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者缴纳。政审参照《海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执行。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并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人社局网上进行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有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实。
(五)聘用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
(六)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七)联系方式
三亚市安监局办公室 电话:88272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