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分的60%,面试占总分的40%。考试前必须通过计算机测试。
1、计算机测试。主要考计算机有关知识。A类考计算机专业知识;B类考计算机基础知识和中文输入测试。按计算机测试成绩由高到低,A、B类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笔试。主要考行政职业能力知识素质。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能力素质。
4、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招聘全程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们随时关注。考生要看清考试时间、地点和场次,按准考证上考生须知要求,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计算机测试、笔试和面试,缺考者不再补考。
(三)体检
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入围参加体检人员缴纳。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参加政审。政审参照《海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递补政审人员。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有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实。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由三亚惠民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再派遣到三亚市公安局工作。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有关规定参加计算机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亚市2012年度公开招聘补充公安雇员和协勤人员岗位设置表.xls
三亚市招聘公安雇员(协勤员)报名表.xls 三亚市公安局
2012年8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