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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市检察机关2012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来源:海南在线 2012-9-24 10:07:50

 

  (7)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检察官报名表》(须本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

  (二)初选评价

  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职务、荣誉、年度考核及调研文章的发表和获奖情况进行初选评价,根据初选评价情况确定考试人员。

  (三)资格审查

  对确定考试的人员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核对原件(报名时已提供原件者不再核对)。经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发给考试通知。

  (四)考试和综合成绩确定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时间2小时,采取100制,主要测试检察业务知识及综合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笔试占考评要素的40%,面试占考评要素的60%。

  在全国性行业岗位技能竞赛活动中,获得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优秀侦查能手等国家级荣誉的加20分;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公诉人、侦查能手等荣誉的加10分;获得地市级优秀公诉人、侦查能手荣誉的加5分。加分在笔试和面试折算后的总分上加分。综合成绩根据笔试、面试和加分确定。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1:1.5的比例,组织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递补。

  (六)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对拟选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八)公示和选调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结论,对拟选调人员在网上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调动手续。拟选调人选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在岗位类别内选择市院或区院相关职位。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

  201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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