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拟定2012年12月8日)
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能力、举止仪表、求实精神等。成立考官小组,考官及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
(四)确定考察对象(拟定2012年12月9日)
党组综合面试成绩及考官评议意见(根据考生提供的证明佐证材料),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五)体检(拟定2012年12月10日)
入围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在我市指定市级医院进行体检。
(六)考察(拟定2012年12月25日前)
考察前,被考察对象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放弃,从确定的考察对象中依次递补。三亚市人民检察院与组织部门组成考察组共同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前往考察对象单位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七)确定选调对象(拟定2013年1月12日前)
考察小组向三亚市人民检察院选调领导小组汇报考察情况,综合考察结果,选调领导小组确定拟选调人员,得票多者为拟选调对象。
(八)公示(拟定2013年1月底)
在三亚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无异议者,办理调动手续。
(九)办理调动手续(预计2013年3月前)
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选调人员调入本院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本次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