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更好地为海口市的经济发展服务,海口市环境保护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海口市环境信息和宣教管理中心岗位12个,该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岗位4个,其中公开考核招聘副高级工程师1名,该单位为自收自支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环保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执业道德。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紧缺岗位或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2年。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
(四)符合竞聘岗位其他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
(五)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有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海口市人民政府网、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海口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海口环保网及海南日报、海口晚报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海口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kou.gov.cn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hihk.lss.gov.cn
海口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http://www.hkhbj.gov.cn
海口环保网:http://huanbao.hkwb.net
发布公告时间:2012年11月21日,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