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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海口市美兰区政府 2013-1-21 12:40:23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

(八)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的问题,报区政府审批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招聘工作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察局)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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