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发展我县学前教育事业,今年秋季将开办10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竟聘10名幼儿园园长,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统筹兼顾原则。竞聘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破农村和城镇、学校和机关的界限,充分挖掘人才资源,兼顾学校布局实际。
(二)优化结构原则。进一步优化年龄结构、知识结构、
专业结构;重视聘任女干部。
(三)公平公正原则。按规定程序,坚持标准,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聘用结果公开”。
(四)竞争上岗原则。自愿参与,择优聘用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工作需要、民意测评、综合考评、组织决定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澄迈县幼儿园园长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竞聘工作进行领导和督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胜(县政府副县长、县教科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曾德英(县教科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徐庆龄(县教科局党委常务副书记、职校校长)
成员:吴家谟(县教科局副局长、澄迈中学校长)
李 燕(县教科局副局长)
洪善忠(县教科局副局长)
王金萍(县人社局副局长)
徐慧婷(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王开武(县纪委执法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曾德英常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员从相关部门的相关股室抽调。
三、竞聘职位
竞聘职位一共有10个,即澄迈县太平中心幼儿园、澄迈县石浮中心幼儿园、澄迈县红岗中心幼儿园、澄迈县新吴中心幼儿园、澄迈县美亭中心幼儿园、澄迈县大丰中心幼儿园、澄迈县山口中心幼儿园、澄迈县仁兴中心幼儿园、澄迈县桥头中心幼儿园、澄迈县昆仑中心幼儿园的园长。
四、报名对象
全县范围内公办中小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完全小学校长,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县教科局机关及二级机构干部(含挂职、借用)。
五、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园长职务所必备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
(二)有较强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协调能力及组织管理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近两年来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截止2013年8月30日,以下同)以上教学经历,满1年以上学校中层领导工作经历,年龄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有特殊贡献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局机关及二级机构干部应有3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并有3年以上一线教育教学经历。
(六)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应有6年以上一线教育教学经历,且任过班主任、年级主任或教研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