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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南省许昌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河南人事考试网 2012-7-7 10:10:11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6日—7月25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许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材料:

⑴本人填写的《许昌市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报考者可在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许昌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并张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⑵报考者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拟聘岗位要求的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未发放毕业证书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等及复印件各1份。

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信息采集,并交纳报名考务费102元(其中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三科共90元,信息采集费12元)。

5、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达不到4︰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取消。报考人员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交报名考务费。办理免交报名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原件)。

8、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9、资格审查合格者,持身份证及报名费票据于2012 年 8月9日至8月10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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