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质检事业,积极向上,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将在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站、许昌质量网、许昌人事人才网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18:00时;
2、报名地点: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许昌市新兴路中段)二楼人事教育科。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仅限工作日)。
4、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人员只能通过现场报名提出应聘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以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4张。
6、应聘人员报名时,现场填写《国家发制品及护发用品质检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国家发制品及护发用品质检中心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国家发制品及护发用品质检中心通知应聘者。
3、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发现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需参加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