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在省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八、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后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人员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的时间报到。超过报到时间15天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见习期为一年,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及在职人员的见习期为半年。见习期间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由各招聘单位提出取消聘用的意见,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实施。
九、有关要求
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有关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工作纪律。要坚持招聘政策、招聘方案、资格条件、聘用结果“四公开”制度,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招聘工作全程跟踪监督,招聘工作中如发生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要求1个月内结束。
咨询电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0371-63280268
监督电话: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9690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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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2.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