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按照有关要求,由区组织人社、纪检监察、卫生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报考者每人缴纳考务费60元。
5、报考者本人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6、9月21日上午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8、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实招人数按比例核减或延长报名时间。
(二)、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笔试采用全区统一组织,面试由人社、卫生部门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由各系统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考试和考核程序
按照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程序依次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1、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聘用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张榜公布。如与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将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张榜公布。如与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将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合格名额达不到聘用名额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并张榜公布。
体检合格人员依据总成绩,按照聘用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被考核人员并张榜公布。
3、组织考核。考核采取实地调查、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