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更好地服务中原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建设,经市委同意,面向全市公开选拔16名正、副处级年轻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
(一)正处级年轻领导干部1名;
(二)副处级年轻领导干部15名。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
(一)报考正处级领导职务的,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正处级领导职务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在本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商单位任职的,应现任副处级职务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4年(2008年6月30日以前任职,下同);现任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副职或担任市管企业中层正职和县(市、区)管企业的领导班子正职满4年;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
(三)报考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在本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商单位任职的,应现任正科级职务或担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现任市管企业的中层正职、县(市、区)管企业的领导班子正职或担任市管企业中层副职、县(市、区)管企业领导班子副职满4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者,不受任职和工作年限限制。
(四)同时符合报考正、副处级领导职务条件的,只能报考一个领导职务。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七)满5年以上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