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治安巡防队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治安巡防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根据《洛龙区治安巡防队组建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治安巡防队员6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生面试和考核各方面情况,在招聘计划范围内择优聘用相关工作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组织
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办公室、区巡防大队同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三、招聘人数和范围
(一)招聘人数:共招60名,均为男性。
(二)招聘范围:在我市40岁以下的复退军人、民兵、优秀青年和就业困难对象等符合条件的待岗人员中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四、报考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选拔考试,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8日至10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
2、报名地点: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信息科(建设大厦东座14楼A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