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有效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相关的素质能力。考察对象如果在考察中被淘汰,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六)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社局政务公开栏上向社会公示一周。
(七)聘用审批。对公示合格的人员,按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员,其工作岗位由人社局统一派遣。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取消聘用资格(法官服务中心聘用人员需同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报名咨询电话:69879685,69820760
新密市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和人民法院法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