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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辉市2012年市直和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2-11-28 11:57:12


  7、公示:
  根据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人员经公示7天后如无异议办理有关手续。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以及在体检和考核中放弃或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不予递补,招聘缺额留待再次招聘使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成绩均在政府网站公示3天)。
  8、聘用: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要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根据豫人(2007)55号文《关于事业单位新近人员实 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新聘人员经聘用后在卫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费用由单位负担。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属于在职的(含实行人事代理6个月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
  五、相关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报名信息输入微机后,不得变更任何信息,所有报名人员信息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卫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在市政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需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卫辉市监察局监督整个工作过程。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卫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卫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488100
  监督电话:卫 辉   市   监   察   局    4471002
  附件:
  1.《2012年卫辉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一览表》  2.《2012年卫辉市乡镇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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