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笔试: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⑴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
(2)考试时间:2012年12月23日上午9:00至11:00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下午2:00至4:30测试《申论》。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申论成绩×50%
对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参加我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一项,最多加5分。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交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逾期将不再受理。
笔试考务工作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