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周口市中心城区交通管理警力严重不足问题,经市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100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组织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全市为中心城区公开招聘道路交通协管员100名,协助交通民警从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一)退伍军人70名(男70名);
(二)专科学历以上毕业生30名(男10名,女20名)。
三、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与工作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对象应具有周口户籍;退伍军人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