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抚松工作必须满五年以上,违约者按合同规定处理。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jlbs.lss.gov.cn)、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so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439-6257206
报名仲裁电话:白山市人社局调解仲裁办公室:0439-3223991。
监督举报电话:抚松县监察局0439-6230231。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2012年抚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2012年抚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抚松县委组织部
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