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试镜成绩,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印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由舞钢市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按实际人数进行考核。考核按《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平人〔2008〕4号)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在舞钢市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试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总成绩,凡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均列入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到舞钢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列入财政全供的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后在此岗位上的服务年限至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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