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配对象:
参加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技人员考试、面试,并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招聘人员。
三、分配具体要求: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前公示医疗卫生专技人员专业及服务岗位。(见2012年洛龙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技人员专业定岗分配表)。
2、分配对象在专业定岗分配表公布的缺岗单位中进行择岗;
3、择岗工作按专业定岗综合考试名次优先自主选岗,名次并列人员依据学历高低、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优先择岗;
4、择岗工作完成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择岗情况报区主管领导审批,编制和人事部门按审批意见办理分配手续;
5、分配对象凭分配手续在三日内到单位报到;
6、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技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实施人事代理,分配对象到岗后在一周内完成履历表填报、聘用合同的签定,聘用合同在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一栏中需填写“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保证在三年内不申请调出洛龙区卫生系统”;
7、聘用单位在分配对象上岗1个月内完成工资审批、个人信息入网工作。工资审批、编制及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入网、医保、社保手续等由卫生局办公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