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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3南安市卫生工作人员招考资格复核、体检等事项通知

来源:南阳人事考试网 2013-5-6 15:49:16


   二、选择职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事项
   1、选择职位、签订就业协议对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2、选择职位、签订就业协议地点、时间:南安市医院120大楼7楼会议室;2013年5月7日下午4:30-5:30。
   3、选择职位事项:同一职位代码中如有多个不同单位的职位,由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优选择服务单位。
4、签订就业协议书事项:选择职位后,将组织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未按时参加职位选择和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体检事项
   1、体检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
   2、体检集中地点:南安市体育馆;
   3、体检集中时间:2013年5月8日上午8:00
   4、体检应携带的材料: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一寸近期免冠相片1张,体检费500元(以体检医院实际收取金额为准)。
   5、体检注意事项:
    ①考生必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体检地的工作秩序,不得破坏体检地的设备。
    ②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的相片的身份证明。
    ③严禁携带手机、小灵通、传呼机等通讯工具,已带的通讯工具必须在报到后交给各组工作人员保管,待体检完毕后领回。
    ④考生不得有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陪同体检,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地点,如确实需要暂时离开的,必须有工作人员跟护。
    ⑤考生在体检前一天晚上九时后不得进食;待抽血、B超后才可吃早餐,B超后才可小便;早孕期不能做胸透。
    ⑥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⑦考生体检完毕后,必须将体检表交给本组工作人员,待确定考生已经按要求检查全部内容后方可离开。
    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南安市公务员局
    南安市卫生局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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