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及待遇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考生本人填写《修武县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由用人单位到县人事、编制、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全供事业单位同条件人员待遇。
新聘用人员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保管,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编制。
五、纪律
招聘过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出现违纪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未举办任何培训班,未指定任何培训教材。
本公告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391——7188212 0391——7192292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391——7118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