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考察。通过学校或审查档案了解学生道德品质、专业技能、组织协调能力、有无违法违纪现象等。
6、确定引进人员。按照面试成绩、考察情况以及资格审查情况,根据招聘数额择优确定应聘人员。
7、对面试成绩优秀且身体健康的应聘人员待毕业就业报到等相关手续齐全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录用。人社局负责办理录用手续并统一分配到规划局。由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档案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规划局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按照聘用合同,正式聘用后,五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六、引进人才待遇
经录用的人员解决全供事业编制并按相关工资政策规定发放工资。
联系人、联系电话: 李铮 13525183635
邓州市公开引进规划类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