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面试)成绩×70%。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试讲(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洛宁人力资源网(http://www.luoninghr.cn)公示,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试讲(面试)、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根据聘用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相关事宜将在洛宁人力资源网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体检逾期不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由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等部门负责考察工作,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试讲(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考察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之日5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现无教师资格证报考劳动技术专业的考生,取得教师资格证前,不得转为编制内教师,聘用后3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新聘用人员由县人社、编制、教育、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现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