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聘用及报到
(一)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郫县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本次招聘未明确具体聘用单位的,由考生按本次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单向选择。
九、监督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郫县监察局028-86555555。
本公告由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28-87885231。
附件:1.2013年郫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公共行业类)
2.2013年郫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教育教学类) 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