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专业素养、业务能力。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七、公示
依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林州红旗渠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采取自主择岗的办法确定各学段学科岗位,即按各学段学科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 成绩仍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正式聘用。聘期三年 内不得调动。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和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再聘用。
本公告由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林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 0372-6166529 6806205
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林州市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