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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河南信阳市新县招聘事业单位和公安文职人员实施方案

来源:2exam.com 2013-9-30 0:22:40

 

4.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1)报考讲解员岗位的: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体检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的进行考核,考核出现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重新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及程序按有关政策执行。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影响录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录用情况的,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确定体检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书后,必须按时间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安文职人员聘用后,待遇按《2011年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安文职人员实施方案》执行。

八、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九、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376—2955107(新县人事考试中心)

0376—2967103(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

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新县县委组织部

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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