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再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上级审核、备案后,
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 0371—87166252
监督电话: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0371—87166601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纪律监察组 0371—87166680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9690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