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濮办〔2010〕56号和濮发〔2013〕5号文件精神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前县高学历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的通知》(台办〔2013〕2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县事业单位引进55名专业急需的高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海外留学硕士研究生(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11工程”院校第一批录取全日制本科生(获得学士学位)。博士研究生优先引进。
二、引进计划和数量
引进计划和数量详见《台前县2013年引进高学历人才计划表》(附后)。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需求相同(或相近)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之内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已纳入濮阳市编制管理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