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教师资格认定。经过岗前培训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免试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十二)签订合同。特岗教师与设岗县(市)人民政府签订《河南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协议书》(具体内容请在特岗教师招聘网站下载)。
(十三)上岗任教。特岗教师由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设岗学校,并由设岗学校安排一线教学工作和进行日常管理。
五、招聘有关政策
2012年招聘的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的日常管理与考核、服务期满后的管理等有关政策,以及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所需工作经费等,按照《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豫教师〔2009〕82号)和《关于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落实工作岗位的通知》(豫教师〔2012〕92号)文件要求执行。从2012年起,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提高为人均年2.4万元,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
六、关于“硕师计划”研究生
我省2012年农村“硕师计划”经过自愿报名、择优推荐、复试录取等环节,从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共招聘一批优秀大学应届毕业生,这部分学生已经与有关的项目县签署了就业协议书,志愿到我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工作,支援我省农村教育事业。按照有关政策精神,这部分人员不需要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的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可直接招聘为特岗教师。请有关设岗县(市)做好“特岗计划”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