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
各位考生:
按照《2010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政法〔2010〕39号)的规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录职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在通过面试确认的考生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于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即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
4、面试地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371-65762707、0371-65762717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
| 附件: | |
| 1: | 2010定向招考面试人员名单(公示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