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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2016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来源:3773考试网 2016-6-5 22:27:21

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招录单位(盖章):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
招录机关 招录职位 职位代码 招录计划 姓名 准考证号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综合知识测试 笔试折算分 笔试排名 毕业院校 工作单位 备注
汉江分院 司法行政人员(财务会计) 2001055001 1 陈婧娟 102420913802 66.4 83 36.935 1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武汉公安局黄陂消防大队
幸婷婷 102426102305 64.8 68.5 33.2325 2 武汉工程大学 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
柳依 102421512819 67.2 65 33.105 3 湖北经济学院 京山县雁门口镇水务管理局
汉江分院 司法行政人员(文秘宣传) 2001055002 2 付友莎 102425306116 65.6 72.5 34.3525 1 湖北大学
李刚 102421516207 59.2 75 33.155 2 江西财经大学
张晓琪 102424603224 63.2 67.5 32.5675 3 华中师范大学
卢醒醒 102425000602 61.6 69 32.465 4 华中师范大学
王朝正 102424508405 64 64 32 5 武汉大学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郭康 102423910304 56.8 71.5 31.7075 6 首都体育学院
备注:
1、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职位,笔试折算分=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5
2、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折算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40+申论试卷成绩×0.30+公安专业科目考试×0.3)×0.5
3、其他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笔试折算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4
4、遴选选调生的职位,笔试折算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3(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按上述组织专业科考试的计算公式折算出笔试折算分)
5、其他职位,笔试折算分=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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