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务员

3773考试网公务员考试湖北公务员正文

2009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告

来源:荆楚网 2009-5-19 8:10:10

一、计分方法:

总分,按100分折合计算。其中,非公安类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各占50%计算;公安类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公安基础知识分别按40%、40%、20%计算;

单科分,按100分计算。

    二、最低合格分数线

1、省级机关

总分:50分;行政职业能力:45分

2、市州级机关:

总分:45分;行政职业能力:40分

3、县乡机关、全省基层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县级及以下机关

总分:45分;行政职业能力:35分

考生达不到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高出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报考职位招录计划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事厅

二OO九年五月十八日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