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此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3、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计算总分,报名时需提供参加“三支一扶”证明材料、考核情况及《报考优惠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考核
体检由市蔬菜办公室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蔬菜办公室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招聘人选均通过十堰人事人才网、十堰市蔬菜信息网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六、组织领导
本次招考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蔬菜办公室共同负责。
咨询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
十堰市蔬菜办公室秘书科:0719-8658361
举报电话: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719-8650721;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蔬菜办公室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