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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共咸宁市委党校2012年引进人才的公告

来源: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7-18 10:14:48

为进一步改善干部人才队伍的结构,充实教学和科研力量,经报市委人才办研究同意,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引进4名国家“211”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高层次人才进入我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专业

哲学、经济、中共党史、中文、政治、行政管理及相关专业

二、人才引进的对象、资格条件

(一)对象:国家“211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高层次人才(包括在职人员和应、往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引进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管理及待遇

1、一经录用,直接定编,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经试用合格者(试用期一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待遇。

2、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给予硕士研究生安家补助费3万元,分5年等额发放。

3、妥善安置引进人才的子女就学,在本人、配偶及子女户口、社会保障方面予以照顾。

4、最低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相应待遇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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