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复审
考核采取调阅个人档案或实地考察的办法进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的主要内容是:
1、资格复审。证件有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2、现实考察。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在司法机关记录在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所在社区与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期一年,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业务及实绩考核归口陆城街办和社区管理。受聘人员待遇:基本工资标准950元/月,绩效工资300元/月,绩效工资按季度考核发放,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五、招聘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核等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相关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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