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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湖北公务员资讯网 2012-8-14 12:40:04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按50%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有必要或遇特殊情况,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综合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凡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不予聘用。

1、笔试。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考试。笔试时间:2012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应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夷陵区人社局网站和公开栏上公布。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文件精神,在湖北省内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及相关部门单位审查盖章的专用表格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2、面试。由人社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局共同组织进行。根据每位报考者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夷陵区人社局网站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自我介绍、职业道德、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及技能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在申报同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主管局组织考核,对有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各主管局分配到招聘单位工作,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不服从分配的取消招聘资格,在申报同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此公告解释权由区招考领导小组负责。

宜昌市夷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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