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面试分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内容
面试分抽签答题和主考官提问两个部分,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时间15分钟。
(四)总成绩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出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据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和录取
对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招聘要求逐一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并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查证属实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713-299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