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审查
招聘办公室于2012年10月11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符合条件应聘人员颁发准考证。
(三)招聘
1、笔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内容主要涉及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职业能力和其他相关知识。专业科目为园艺、茶学专业的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2年10月16日上午8:00至10:30,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10月16日下午2:30以前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为2012年10月16日下午3:00,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候考室。请进入面试考生必须于下午2:50以前进入候考室,面试开考时,迟到的考生不准进入候考室,并被取消面试资格。
3、综合成绩公布。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于10月16日晚上8:00前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布。
4、体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核。对于体检合格人员,由县特产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则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考核合格人员,由县特产办公室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和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聘用。公示结束,聘用人员确定后,聘用人员必须在2天内(节假日除外)到县特产办公室报到,县特产办公室应在7天内(节假日除外)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不办者,将自动取消聘用资格,人员不再予以递补。延期造成的后果由聘用人员或聘用单位自行负责。
六、待遇及要求
1、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实行人事代理和签订聘用合同,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政策落实相关待遇。
2、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七、招聘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当即取消招聘工作资格,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者,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2、考生必须遵守招聘的各项纪律,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尊重工作人员,凡干扰招聘工作秩序,聚众闹事,辱骂恐吓工作人员的,当即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