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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兴山县交通运输局2012年道路运输管理所招聘公告

来源:湖北公务员局 2012-9-24 16:32:59

 

(三)笔试

笔试考试范围: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内容主要涉及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职业能力和其他相关知识。财会岗位专业科目为事业单位财会及交通相关知识;其它岗位专业科目为道路运输法规。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10月24日上午8:00-10:30。地点在县公路局八楼会议室。笔试成绩于10月24日下午2:30以前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10月24日下午3:00,地点在县公路局八楼会议室。

(五)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人选,对于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考核组分别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进行考核,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写出考核报告。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格不同意聘用的,则依次递补。

(七)公示:考核结束后,对所有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有异议的,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若不影响聘用的,可办理聘用手续,若影响聘用的,则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1、聘用。公示结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县交通运输局安排到招聘单位,聘用人员必须在2天内(节假日除外)到聘用单位报到,县交通运输局必须在7天内(节假日除外)到县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预期不办者,将自动取消聘用资格,人员不再予以递补。延期造成的后果由聘用人员或县交通运输局自行承担。

2、待遇。招聘人员一经聘用纳入交通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并实行人事代理和合同聘用,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种待遇。

3、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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