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县委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对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等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进行公开选拔。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与人数(见附件)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报考条件和资格
(一)公开选拔的范围
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二)公开选拔的基本条件与资格
1、报考对象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并具备以下资格:
①年龄32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②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③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④报考乡镇党委委员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⑤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⑥身体健康。
2、报考职位的有关具体要求
①报考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位的,必须是经济管理、经济贸易及相关专业;
②报考县司法局副局长职位的,必须是法律及相关专业;
③报考县水利水电局副局长职位的,必须是水利水电工程及相关专业;
④报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位的,必须是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
⑤报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位的,必须是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及相关专业。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②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③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所有职位任职年限和参加工作时间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