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12年 12月 2日上午 9:00开始。
3、考试总成绩及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各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笔试成绩× 60%+面试成绩×40 %。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部门应招聘人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2、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执行。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的要求,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公示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拟聘用部门、考试成绩以及监督电话,公示期限7天。
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