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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都市行政服务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 2012-12-21 16:00:07

 

(二)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

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超过1比3比例即可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成绩前1比3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成绩查询

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并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公布,并在宜都市政府门户网、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同时进行公示公告,考生注意查阅和相互转告,不另行通知。
(三)考核复审

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导办员被考核人员3名、文秘人员被考核人选2名。考核采取调阅个人档案或实地考察的办法进行。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资格复审。证件有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其现实表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在司法机关记录在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进行体检

对考核合格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凡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和要求者,其考试成绩作废。正式拟聘用人员如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出的职位按程序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宜都市天力劳动和社会保险服务公司实行派遣到岗,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相关待遇。业务和实绩考核归口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签订岗位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实行按月发放,奖励工资实行考核后按季度发放。试用期(一年),基本工资1000元/月,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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