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拟聘人员的确定、聘用和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对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二)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或者由本人放弃考试结果的,取消资格,依据此次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由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到社区,由社区所在街道办事处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不服从安排的,不予聘用。
(三)工资待遇
社区公共服务人员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400元,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缴纳。
附:《襄阳市城区社区公共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27日